中国私人企业中的学生工用工乱象
中国私人企业中的学生工用工乱象
中国私人企业中的学生工用工乱象
2010-12-17 22:43:12 作者:香港劳工教育及服务网络机构第十三期《电子报》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42 文字大小:【大】【中】【小】
·被异化的实习 破灭的梦想
小焦是一名来自贵州的工友,今年20岁。虽然年纪不大,但是他已经在三四家厂断断续续打工一年多。今年8月份,他从东莞一家电子厂辞工了。原因很简单:他毕业了。从08年到南方起,小焦一直以学生的身份在几家电子厂“实习”,但是他说,这种实习让他很后悔。这是怎么回事呢?
2007年秋,小焦进入贵阳某中专学习计算机专业。学费3500元/学期,入学时只交几百元学费。半年后,即08年初,就被学校去安排实习。学校说,如果不去,到时候就拿不到毕业证。在被要求交800元的交通费之后,小焦同一百多名同学一起,被学校分别安排到南方的几家工厂“实习”。他进入深圳某手机厂A,在流水线上做普工,每天的工作是组装手机外壳。工厂按照劳动法支付他们的平日工资,但是加班没有加班费。他们的工资卡由学校保管,学校每个月从学生工资中扣1000元入学时欠的学费。实习没多久,就有一些同学因为不满这种实习方式而自动退学。但是小焦为了毕业证,只能服从学校安排。
工作到08年9月,小焦和同学返校学习三个月。09年初又被安排到东莞某电子厂B厂做品管,负责检测生产出来的产品,他的同学则在流水线上做组装、开啤机,或者做试电工位。学生们入厂后除了生产之外的事宜都由一同入厂的驻厂老师负责。该厂工人的工资都是按照劳动法发放,但是学生们的工资却无论平时还是加班都是6元/小时。由于工厂不发自己的考勤,小焦和同学曾一起到厂人事部抗议,工厂将此事推到驻厂老师那里。经过一番争取,工厂开始每个月给学生工发工资条。
在B厂做三个月后,09年6月学生们再次返校学习,10年3月再次被安排到东莞电子厂C厂实习,仍然是在流水线上做普工,工资依然是全天候6元/小时。10年8月,小焦实习期满,拿到毕业证,辞工离开了C厂。
小焦在这三个厂实习期间,每天上班约10个小时,每个月工作约27天。通过计算,小焦发现,除了每个月明扣的1000元之外,学校每个月从学生工身上暗扣的加班费差价就有好几百元,整个就学期间,学校一共向小焦收取了两万多的学费。令小焦想不通的是,他在就学期间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工厂上班,且实习的工作岗位跟自己的专业一点关系都没有,学校并未尽到教育的责任,却学费照收。而学校的解释是,学校是用半年的时间上一全年的课。
现在说起自己的这一段求学经历,小焦很气愤。他说,花了钱不说,这两三年的时间里,自己根本没有学到什么知识,现在也只能进工厂做普工,这样的现状同他当年的期望差距非常大。他觉得自己被骗了。
这是我们在东莞遇到的一个个案,但是,小焦和他同学的的遭遇并非特例。近年来,学生工被骗、被拖欠工资、实习专业不对口等问题屡有曝光,但是让学生工问题为公众所知晓的,是2010年9月底,来自两岸三地20所高校的师生组成的富士康调研组的一系列报告。该调研组通过大量调查,曝光了富士康的多家工厂存在强制员工超时加班、克扣加班费、劳动安全保障低、工伤私了、管理制度粗暴等问题。而其中一份名为《“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查系列报告之一——以“实习”之名,滥用和剥削学生劳动力》的报告(下称《学生工报告》),则揭露富士康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滥用学生工、侵犯学生工权益的黑幕。
据我们了解,除了富士康,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工厂,特别是电子制造业大量使用学生工的现象非常普遍。河南、四川、安徽、湖北、湖南、广东等地的职业学校同知名电子厂签订输送协议,成批输送学生工的现象十分常见。
学生工乱象:成生财工具 侵权现象严重
对于学生工的使用,教育部早有规定,如不得安排学生在非本专业对口行业、高风险高强度岗位和娱乐性场所实习。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安排学生加班;不得通过劳务派遣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学校要为顶岗实习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且学生的实习是在就学期间的最后一年。然而,我们发现,目前的学生工的使用中,大量存在以下违背相关规定、侵犯学生工权益的现象:
·学生工产业链:层层盘剥的过程
我们了解到,输送学生工到东南沿海地区工厂实习已经形成一条产业链。长三角比较多是学校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向工厂输送学生(这一区域的劳务派遣公司在招工方面处于垄断性地位,绝大多数普工进厂都需要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而珠三角比较多是职校直接输送学生。学校源源不断招生、输送学生实习;劳务派遣公司不断拓展业务,市场开发深入内陆的大多数省份;工厂也在四处寻找学生工,批量录用。三者业务往来有些像公司谈判:学生明码标价,按人头收费。工厂用到便宜、方便、好管的劳动力,学校和劳务派遣两头捞钱。其一般做法是:
学校同工厂或者劳务派遣签订协议,定期或不定期为后二者提供学生工。这时学校已经谈妥学生的实习报酬,部分学生的报酬比同岗位的工人的报酬低,是工厂开价低还是学校从中赚差价,我们现在还不了解。实习时学校会向学生收取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路费、培训费、介绍费,这笔费用由学校和劳务派遣分成。学校或者劳务派遣公司按照100—800元/人不等的价格向工厂收取介绍费。实习期间,学生工受学校或者劳务派遣公司管理。
如果是通过劳务派遣实习的,劳务派遣接收到学生之后,为了防止学生集体闹事,常常会安排同一学校的学生进入不同的厂,同时从学生的工资中抽取每小时几毛钱到一元多不等的报酬。
如果是学校直接送学生进入工厂的,多数学校会派班主任或者就业老师驻厂,处理学生在工厂中遇到的问题,安抚学生(如在广州南海本田工人罢工中,学校就协助工厂向学生工施压)。学校通过收缴学生工资卡或者要求工厂把工资打到学校账户,控制学生工资,不但可以明扣几百到上千元不等的学费,部分学校还会暗中“吃掉”学生部分工资。学生的实习会被分为几个阶段。部分学校的做法是上几个月的课,再实习几个月,再将学生派往另一家工厂。如此往复,直至学业结束。
·乱象之源:利益掺杂 缺乏监管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这种极不正规地使用学生工现象大行其道呢?这其中,既有上述三者之间的利益驱动,也有用工荒背景下国家政策偏向、学生工立法漏洞、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的原因。
国家推行校企合作 职校良莠不齐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大量吸引外资投资建厂,中国逐步成为“世界工厂”,但近几年,“用工荒”特别是“技工荒”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正是基于这个机遇,我国的职业教育近年来逐渐兴起。从2002—2005年,国务院连续召开了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并相继出台若干政策,鼓励职业教育的发展。
在职业学校办学模式上,2005年,国家开始推行校企合作,鼓励工厂在职业学校设置需要的专业、委托培训、接受学生实习等方式。2005年,教育部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工厂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并逐步推广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部分学生免费或低费接受职业教育的模式(《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第十条)。希望通过这正模式,实现“校企双赢”。职业教育在这种背景下不断发展壮大。据统计,2008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人数达到1100万人,在校生人数达到3000万人,学校有大量的学生可往外输送。这一时期,职业学校如雨后春笋般冒出,良莠不齐。
2010-12-17 22:43:12 作者:香港劳工教育及服务网络机构第十三期《电子报》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42 文字大小:【大】【中】【小】
·被异化的实习 破灭的梦想
小焦是一名来自贵州的工友,今年20岁。虽然年纪不大,但是他已经在三四家厂断断续续打工一年多。今年8月份,他从东莞一家电子厂辞工了。原因很简单:他毕业了。从08年到南方起,小焦一直以学生的身份在几家电子厂“实习”,但是他说,这种实习让他很后悔。这是怎么回事呢?
2007年秋,小焦进入贵阳某中专学习计算机专业。学费3500元/学期,入学时只交几百元学费。半年后,即08年初,就被学校去安排实习。学校说,如果不去,到时候就拿不到毕业证。在被要求交800元的交通费之后,小焦同一百多名同学一起,被学校分别安排到南方的几家工厂“实习”。他进入深圳某手机厂A,在流水线上做普工,每天的工作是组装手机外壳。工厂按照劳动法支付他们的平日工资,但是加班没有加班费。他们的工资卡由学校保管,学校每个月从学生工资中扣1000元入学时欠的学费。实习没多久,就有一些同学因为不满这种实习方式而自动退学。但是小焦为了毕业证,只能服从学校安排。
工作到08年9月,小焦和同学返校学习三个月。09年初又被安排到东莞某电子厂B厂做品管,负责检测生产出来的产品,他的同学则在流水线上做组装、开啤机,或者做试电工位。学生们入厂后除了生产之外的事宜都由一同入厂的驻厂老师负责。该厂工人的工资都是按照劳动法发放,但是学生们的工资却无论平时还是加班都是6元/小时。由于工厂不发自己的考勤,小焦和同学曾一起到厂人事部抗议,工厂将此事推到驻厂老师那里。经过一番争取,工厂开始每个月给学生工发工资条。
在B厂做三个月后,09年6月学生们再次返校学习,10年3月再次被安排到东莞电子厂C厂实习,仍然是在流水线上做普工,工资依然是全天候6元/小时。10年8月,小焦实习期满,拿到毕业证,辞工离开了C厂。
小焦在这三个厂实习期间,每天上班约10个小时,每个月工作约27天。通过计算,小焦发现,除了每个月明扣的1000元之外,学校每个月从学生工身上暗扣的加班费差价就有好几百元,整个就学期间,学校一共向小焦收取了两万多的学费。令小焦想不通的是,他在就学期间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工厂上班,且实习的工作岗位跟自己的专业一点关系都没有,学校并未尽到教育的责任,却学费照收。而学校的解释是,学校是用半年的时间上一全年的课。
现在说起自己的这一段求学经历,小焦很气愤。他说,花了钱不说,这两三年的时间里,自己根本没有学到什么知识,现在也只能进工厂做普工,这样的现状同他当年的期望差距非常大。他觉得自己被骗了。
这是我们在东莞遇到的一个个案,但是,小焦和他同学的的遭遇并非特例。近年来,学生工被骗、被拖欠工资、实习专业不对口等问题屡有曝光,但是让学生工问题为公众所知晓的,是2010年9月底,来自两岸三地20所高校的师生组成的富士康调研组的一系列报告。该调研组通过大量调查,曝光了富士康的多家工厂存在强制员工超时加班、克扣加班费、劳动安全保障低、工伤私了、管理制度粗暴等问题。而其中一份名为《“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查系列报告之一——以“实习”之名,滥用和剥削学生劳动力》的报告(下称《学生工报告》),则揭露富士康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滥用学生工、侵犯学生工权益的黑幕。
据我们了解,除了富士康,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工厂,特别是电子制造业大量使用学生工的现象非常普遍。河南、四川、安徽、湖北、湖南、广东等地的职业学校同知名电子厂签订输送协议,成批输送学生工的现象十分常见。
学生工乱象:成生财工具 侵权现象严重
对于学生工的使用,教育部早有规定,如不得安排学生在非本专业对口行业、高风险高强度岗位和娱乐性场所实习。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安排学生加班;不得通过劳务派遣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学校要为顶岗实习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且学生的实习是在就学期间的最后一年。然而,我们发现,目前的学生工的使用中,大量存在以下违背相关规定、侵犯学生工权益的现象:
·学生工产业链:层层盘剥的过程
我们了解到,输送学生工到东南沿海地区工厂实习已经形成一条产业链。长三角比较多是学校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向工厂输送学生(这一区域的劳务派遣公司在招工方面处于垄断性地位,绝大多数普工进厂都需要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而珠三角比较多是职校直接输送学生。学校源源不断招生、输送学生实习;劳务派遣公司不断拓展业务,市场开发深入内陆的大多数省份;工厂也在四处寻找学生工,批量录用。三者业务往来有些像公司谈判:学生明码标价,按人头收费。工厂用到便宜、方便、好管的劳动力,学校和劳务派遣两头捞钱。其一般做法是:
学校同工厂或者劳务派遣签订协议,定期或不定期为后二者提供学生工。这时学校已经谈妥学生的实习报酬,部分学生的报酬比同岗位的工人的报酬低,是工厂开价低还是学校从中赚差价,我们现在还不了解。实习时学校会向学生收取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路费、培训费、介绍费,这笔费用由学校和劳务派遣分成。学校或者劳务派遣公司按照100—800元/人不等的价格向工厂收取介绍费。实习期间,学生工受学校或者劳务派遣公司管理。
如果是通过劳务派遣实习的,劳务派遣接收到学生之后,为了防止学生集体闹事,常常会安排同一学校的学生进入不同的厂,同时从学生的工资中抽取每小时几毛钱到一元多不等的报酬。
如果是学校直接送学生进入工厂的,多数学校会派班主任或者就业老师驻厂,处理学生在工厂中遇到的问题,安抚学生(如在广州南海本田工人罢工中,学校就协助工厂向学生工施压)。学校通过收缴学生工资卡或者要求工厂把工资打到学校账户,控制学生工资,不但可以明扣几百到上千元不等的学费,部分学校还会暗中“吃掉”学生部分工资。学生的实习会被分为几个阶段。部分学校的做法是上几个月的课,再实习几个月,再将学生派往另一家工厂。如此往复,直至学业结束。
·乱象之源:利益掺杂 缺乏监管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这种极不正规地使用学生工现象大行其道呢?这其中,既有上述三者之间的利益驱动,也有用工荒背景下国家政策偏向、学生工立法漏洞、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的原因。
国家推行校企合作 职校良莠不齐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大量吸引外资投资建厂,中国逐步成为“世界工厂”,但近几年,“用工荒”特别是“技工荒”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正是基于这个机遇,我国的职业教育近年来逐渐兴起。从2002—2005年,国务院连续召开了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并相继出台若干政策,鼓励职业教育的发展。
在职业学校办学模式上,2005年,国家开始推行校企合作,鼓励工厂在职业学校设置需要的专业、委托培训、接受学生实习等方式。2005年,教育部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工厂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并逐步推广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部分学生免费或低费接受职业教育的模式(《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第十条)。希望通过这正模式,实现“校企双赢”。职业教育在这种背景下不断发展壮大。据统计,2008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人数达到1100万人,在校生人数达到3000万人,学校有大量的学生可往外输送。这一时期,职业学校如雨后春笋般冒出,良莠不齐。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